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團務細則
一、上課方式:分「分組上課」及團練課。
二、上課時間:星期日晚上七點至八點半為分組課程(八點至八點半初學特別課) 八點至九點半為團練課。
三、上課地點:天台聖宮二樓為團練及部分分組課教室。
註:樂團辦公室:二樓。
四、師資聘請細則:
1.道場內人才優先聘請
2.外聘教師鐘點費約1.5小時1000~1500元
3.師資聘請
(1)指揮一名 (音樂相關科系畢業、主修管弦樂指揮或有
豐富帶團經驗者)
(2)助理指揮一名 (有帶團經驗,並能長期配合團練與道
場各項演出事宜者)
(3)銅管、小提琴、大提琴、長笛、單簧管、雙簧管、擊
樂各一位分組教師。
4.分組課:
A.銅管教室(教授小號、長號、法國號)。
B.長笛教室(兼教木管樂器)。
C.大提琴教室(兼教低音大提琴)。
D.小提琴教室(兼教中提琴)。
E.雙簧管教室。
F.豎笛教室。
G.擊樂教室。
5.聘請師資費用:部分由學生繳交,部分向道場申請補助。
五、補充:團員報名後依照能力與樂器分組,並參加分組練習,
爾後經考核通過之後,即可成為團練學員。
六、團費/學費:
1.學員不分樂器,每人每月收400元學習費。
2.若有清寒學員,每月學習費可獲減半。
3.學習費約六個月(一學期)收取一次。
4.團練需繳交團費100元;若已參加分組課學員,
則團費可免。
5.無參加分組上課,只參加團練的人,需繳交團費。
6.團費優惠方案:若有子女參加課程學習之家長則減免全額學費。
七、上課服裝:上課時以樂團制服為主。
演出服裝:白色長袖襯衫、黑長褲(裙)、黑皮鞋、黑襪。